发布时间:2017-07-12??????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调整“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及申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3项审批事项。现将审批职责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为实现项目立项工作一口受理,对接市行政审批局划转事项,将县发改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及申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申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涉及审批及审核申报)”等事项划转县行政审批局实施。按照“审
管分离”原则,县行政审批局要及时推送审批信息,县发改局要认真做好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根据环保系统实施垂直管理的实际,参照市行政审批局做法,将现由县行政审批局实施的事项,划转邢台市环保局邢台县分局实施,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