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7-07-13??????来源:政府办

 

   

邢台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

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要在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上当好领头羊,要在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上当好典范,要在绿美邢台建设方面当好排头兵”的战略要求,打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服务高效、投资兴业的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全面建成“殷实富强、山清水秀、乡村美丽”的邢台县,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凝聚思想共识,提升服务水平,全力营造亲商助企的“软环境”

1.树立亲商服务理念。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和勇气,大力弘扬“开明开放、创业创新、诚实诚信、自立自强”邢台县精神,以客商满意、业主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为追求,牢固树立“软环境就是硬实力”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只有引进大项目、好项目,邢台县才能大发展、快发展”的兴县理念,牢固树立“只有招得来客商,才能实现企地共赢”“只有服务客商,邢台县才能发展”和“只有大批客商赚了钱,邢台县才能快发展”的理念,坚持关口前移、权力下放,让企业和群众跑短腿、少跑腿,在全县叫响“只让群众跑一趟、只让企业跑一趟”,用目标倒逼工作推进;以思想观念的大转变、营商环境的大改观,促进经济发展的大提升;从领导干部做起,从一般干部管起,从服务窗口改起,从细节小事抓起,引导全县上下讲文明、懂礼仪,守诚信、重信誉,明政策、守法纪,宣传倡导、喊响叫亮“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邢台县名片、人人都是服务主体”,形成亲商敬商安商富商良好氛围,打造“只要来投资、一切都好办、人人热情办、事事办得好”的营商环境品牌,力促一批兴县立县项目快落地、快投产、快达效,为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劲活力。

2.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精减审批事项,明列权力清单;坚持非禁即准,放宽市场准入;实施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效率。对新上项目企业做到“九个一律”:一是凡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与限制的领域,只要符合县域经济发展规划,一律不得限制市场主体进入;二是凡法律法规限定市场准入的领域和环节,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对《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和《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由企业投资的项目,一律按规定实行备案,让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三是凡属企业经营自主权限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核准前置条件;四是凡核准机关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解决的事项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五是除特殊需要并具有法律法规依据外,各级部门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不得指定中介机构;六是对新上项目企业登记注册,一律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对个体工商户实行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拓宽电子营业执照范围,加快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七是对市场上出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在名称核准、经营范围登记、住所(经营场所)限制和行业管理等方面加强制度供给,一律降低准入门槛,为创业创新“留白”“松绑”;八是做足审批“减法”,打造环节最少、路径最短、要件最精、收费最低、自由裁量权最小的行政审批流程,对环评、能评、人防等实行多种审批同步高效,发展、土地、城乡等多种规划协调统一,地籍、规划、房产等多种测绘联合进行,各类审批事项一律实行“多审合一、多规合一、多测合一”。九是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份明白纸告知、一份受理书约定、一张监督卡管控、一枚印章管审批”。

3.推行项目全程服务。一是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龙头项目,推荐纳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推行项目审批全程跟踪服务。对于符合新发展理念和产业结构调整、对县域经济有重大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一企一策。二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县产业布局的项目,由县重点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环评、能耗等先期初评后,列出单子,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报分管县领导进行审阅把关。审阅把关时间不超过3天。县级领导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反馈的,要按照县级领导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逾期视为同意。三是对重点项目做到项目跑办、签约落地、手续审批同步推进,建立“一位县级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个属地乡镇(园区)、一家金融机构”“四位一体”分包责任机制,坚持“工程式推进”“挂账式督导”,不让项目业主与征占土地、拆迁对象“见面”;严格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县级领导“真包”,责任部门“真管”,金融部门“真扶”,相关部门“真帮”。四是对一般性项目,由行政审批局实行首接负责,限时办理,对项目审批立项实行全程代办。五是对重点项目一时不具备办理手续条件的,县政府应予以明确,并为企业出具不予处罚承诺,并安排专人盯办。

4.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政务大厅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严格做到“三集中、三到位”,杜绝“厅外审批、体外循环”。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建立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网上受理、在线预约、在线办理、在线查询、在线缴费、在线评议,实现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信息的横向互通和纵向贯通,打造行政审批“一张网”、政务服务“一条龙”,做到能线上、网上办理的,决不让群众跑路办理,极大地方便投资兴业。

二、抢抓发展机遇,实化工作举措,全力打造投资兴业的“硬环境”

5.以一流的园区环境兴项目。推行政府推动、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开发模式,补齐园区水、电、路、讯、气等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园区硬件水平;推动园区从产业服务平台向创新发展平台延伸,加快形成“信息通、市场通、法规通、配套通、物流通、资金通、人才通、技术通、服务通+双创平台”的“新九通一平”的园区环境,打造园区发展综合优势,力争早日把园区打造成协同发展的新高地、开放合作的主战场、县域经济的“新航母”。坚决打击村痞路霸,以一流法治环境保护项目,营造宽松和谐外围环境。

6.以一流的城乡环境招项目。按照“三带、四线、五区、十星”的发展思路,全力打好建设攻坚战,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快城镇设施改造,提升服务功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产城教融合战略,吸引更多的资金注入城镇建设,吸引更多的企业投入城镇建设,增强城镇的产业聚集力、人才吸引力、经济带动力。

7.以一流的交通环境引项目。重点实施邢汾高速清家沟下道口、邢汾高速前南峪连接线、太行山高速旅游专线和乡村公路改造提升等重大交通工程项目,形成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以交通基础设施的快速建设引来投资项目,以县域交通的畅通便捷促进企业发展。

8.以一流的生态环境留项目。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为契机,围绕国家生态功能示范区建设,利用全省重点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利好,深入实施全景域旅游战略,打造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以承办市旅发大会和国际自行车大赛为契机,实现旅游产业层次的大提高,引进更多的大集团、大企业,开发更多的大项目、大景区,打造更多的新景区、新业态;努力使邢台县“天更蓝、气更清、水更碧、土更净、地更绿、山更美”,建设成为京津冀重要的生态环境支撑区、涵养地。以宜居、宜游、宜业环境吸引企业、招来客商、留住项目。

三、聚焦客商所需,服务项目建设,全力落实招商引资的好政策

用足用活国家、省、市支持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重点是构建一个信息共享机制,坚持五个优先。

9.构建政策信息共享机制。对国家、省、市出台的重大改革政策,各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出台配套措施。推行招商主体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行业监管部门、项目分包部门、项目企业业主定期联系会议制度,由招商主体部门通报对引进项目企业作出的政策承诺内容和条款,由行政审批部门现场解答项目企业审批所需资料和工作流程,由行业主管部门介绍实施便企利民的监管举措和方法,形成从项目招商—审批—监管—服务全程政策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让行政审批、行业监管部门熟知对引进项目企业的政策承诺,让项目分包部门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重点,让项目企业业主感受亲情氛围、坚定投资信心,以切实解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承诺信息传递“不对称”问题,确保对客商提供的优惠政策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推动各项惠民利企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到、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提高政府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10.坚持项目用地优先供给。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为新上项目和需要扩大规模的现有骨干企业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全县每年统筹不少于50%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涉及重大产业项目供地事项,实行一企一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

11.坚持节能指标优先保障。建立重点项目环境容量指标协调机制,压减过剩产能腾出的环境容量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大局或跨区域的重大项目,通过组织交易或全县配套调剂解决环境总量指标。

12.坚持发展资金优先扶持。优选驻县信誉好、服务优、实力强的银行机构,开设财政专户,存入财政资金,撬动银行加大对县内产业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实现银企双赢;充分依托龙冈、信德等5个融资平台的作用,充分运用PPP合作模式、各类基金和债券,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撬动更多的银行资金;由县财政与社会资本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出资,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设立产业引导基金,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投入项目建设,确保新兴战略项目、工业转型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所需。

13.坚持优质产品优先推荐。凡在邢台县的各类投资项目,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优先推荐使用驻县企业生产的同质同价优质产品。

14.各项待遇优先落实。制定符合县情实际的优惠政策,鼓励邢台县籍大学生带技术回乡创业,鼓励邢台县籍成功人士带项目回乡创业办厂。对引进的优秀人才、重大产业项目业主、企业利税大户优先授予荣誉称号,其子女需随从入学的,教育部门必须安排在邢台县优质学校或就近学校就读,增强客商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四、注重制度保障,规范行政行为,全力维护客商权益的“最大化”

坚持“商有所呼、我有所应,商有所求、我有所办,商有所怨、我有所改”,切实维护客商合法权益,确保来县项目企业引进来、留得住、见效益。

15.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清理和整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主体,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相对集中执法权,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健全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16.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履职中,对项目企业涉嫌违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原则上免于行政处罚;对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形的,原则上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坚决做到“五个严禁”,一是严禁向基层单位下达收费罚没任务;二是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并与部门、个人利益挂钩;三是严禁收款、收费不开正式票据;四是严禁违规查扣运输项目企业产线设备的超限、超载车辆;五是严禁以罚代管、重罚轻管现象,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17.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除依法征税、安全生产、环境监测以及特殊需要的专项检查外,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未经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一律不得对企业进行任何名义的检查。依法必须进行检查的,须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包括检查时间、范围、对象、事项依据等内容)报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对同一家企业的检查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次。执法检查活动要做到“六个不得”,即:不得对同一家企业重复检查;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不得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陪同;不得要求企业派车接送;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企业提供的宴请。

交警部门要将县域内现有设置固定测速设备的情况向社会公开;今后凡在县域范围内新设置固定测速设备的,需经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再按相关程序报上级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开。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将市区、园区出入口及周边区域现有设置限高设施情况向社会公开;今后凡在上述区域新设置限高设施的,需经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18.进一步规范收费事项。清理涉企收费事项,明列收费名目、标准、依据,凡国家和省有上下限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照下限执行。已完成项目立项或与县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重大产业项目,可视情况先行办理审批手续,适当延缓规费缴纳时限;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规范税收管理,依法依规征缴税费,严禁对企业征收“过头税”。

19.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各类中介服务组织,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严禁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含主管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严禁中介组织通过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中介组织相互串通、操纵服务市场价格。建立健全规范的中介服务收费、中介机构监管、中介机构信用体系、中介结构信用等级评定、考核评价、社会监督等制度体系。

五、严肃刹风正纪,加强治理整顿,全力打好破坏发展的“组合拳”

20.划定破坏营商环境“红线”。严厉整治十种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一要重点整治职能部门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拉赞助等“五乱”问题;二要重点整治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岗不敬业、在职不尽责、在位不干事、工作无激情、办事“中梗阻”等问题;三要重点整治行政审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弄权勒索、态度蛮横、推诿扯皮、“任性用权”等问题;四要重点整治交运、交警、城管等上路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乱设标志、擅自设卡、“钓鱼”执法等问题;五要重点整治执法执纪机关工作人员插手工程项目、以案谋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六要重点整治项目企业周边环境,严厉打击强揽工程、恶意索要、阻工闹事的地霸、路霸、厂霸、料霸;七要重点整治项目企业套取用地指标、骗取银行贷款以及制假售假等违规违法问题;八要重点整治中介组织在参与项目审批、企业设立、资源交易活动中,暗箱操作、恶意竞争、违规收费等问题;九要重点整治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围标、串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十要重点整治农村个别村干部或群众以服务项目企业为名,雁过拔毛、借机揩油、损公肥私等问题。

21.建立客商投诉必究制度。在县纪委(监察局)、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吸收有关部门参加,组建“优化营商环境110”,专门调查处理破坏营商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对项目企业投诉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案件,要有案必接、有案必查,做到快立案、快查处、快答复;对项目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诉讼和纠纷,司法机关和司法部门要完善纠纷多元、快速化解机制,依法做到快立、快审、快执,降低诉讼成本,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22.严惩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开展机关作风整顿,驰而不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持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部门和人员,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河北省纪委、河北省监察厅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县公开处理大会,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纪保障。

六、强化组织协调,加大考核督导,全力形成优化环境的大合力

23.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规格的邢台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四大班子”及公检法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局),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郭保斌同志负责主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兼任办公室主任,石新军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推动全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推动,认真倾听群众和企业呼声,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精准聚焦存在问题,制定实施有力举措,切实把改善营商环境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24.加强考核考评。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评出“优化营商环境标兵单位”“营商环境最不满意站(所)”“全县最具影响力的优化营商环境新闻事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全县开展“人大议环境”等活动,发挥人大、政协监督议政职能,共同推进营商环境创建。

25.加强督导检查。聚焦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和“难点”,深挖问题根源,强化督导检查。特别要加大对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亲商敬商安商富商情况的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确保各项招商引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效率低下的,限期改进、黄牌警告;对部门工作人员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坚决挪位;为发展设障碍、下绊子的,坚决查处;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坚决法办。

 

附件:邢台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邢台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确保营商环境得到实效,成立邢台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长:李振军 县委书记

组   长:陈 新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郭保斌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 组 长:李颖超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孟国元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政局局长

              吴龙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甄建兴 县政协副主席

              王林海 县公安局局长(副县级)

穆希河 县人民法院院长


杲守强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梁爱东 旭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成员:刘英辉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分工常务工作)

孔凡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江林 县政协秘书长

霍得风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石新军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霍新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党史研究室主任

马喜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正科,分工常务工作)

韩玉珂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正科,分工常务工作)

吴仁海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正科,分工常务工作)

郑卫杰 县委农工委副书记、农办主任

景满圈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科员

马 宏 县政协提案委主任

霍喜珍 县发改局局长

陈志勇 县发改局副局长重点项目办主任(正科)

冯金栋 县工信局局长

宋保拴 县国土局局长

冯胜军 县国税局局长

程 伟 县地税局局长

王建敏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董占全 县卫计局局长

马玉录 县审计局局长

张培玉 县交运局局长

李中夫 县住建局局长

李智学 县农业局局长

孟增朝 县林业局局长

路纪雨 县水务局局长

李贵臣 县规划城管局局长

李海书 县商粮局局长

柳瑞克 县安监局局长

郭翠英 县旅发委主任

尹海军 县信访局局长

武利革 县供电公司经理

周 会 县人社局局长

吴鹏飞 县政府办副主任、招商办主任(正科)

李炳旭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甄双有 县工信局副局长、科技办主任(正科)

张志清 县文广新体局局长

苗迎晖 县统计局局长

霍立军 县总工会副主席(正科,分工常务工作)

胡 炜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思双 县司法局局长

王付国 县编委办主任

赵兴军 县教育局局长

刘东辰 县民政局局长

陈振旭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杜卫果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马维书 晏家屯镇党委书记

杨丙申 南石门镇党委书记

雷瑞华 羊范镇党委书记

杨进财 太子井乡党委书记

王 军 皇寺镇党委书记

邵玉华 会宁镇党委书记

郭彦虎 西黄村镇党委书记

霍振峰 龙泉寺乡党委书记

刘利敏 北小庄乡党委书记

田继磊 宋家庄镇党委书记

程万里 路罗镇党委书记

王胜军 城计头乡党委书记

贾健强 白岸乡党委书记

武小兵 将军墓镇党委书记

韩瑞忠 冀家村乡党委书记

李润国 浆水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郭保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石新军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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