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8??????来源:政府办

邢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迈向人群全覆盖,提升我县社会保障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7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主要目标为:适龄缴费人员达到16.5万人,参保人员达到22万人,参保率不低于99.8%,其中1644周岁中青年居民参保率达99%以上,4559周岁人员参保率达100%60周岁以上老人的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二、参保范围和缴费档次

(一)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县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档次。个人缴费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13个档次,长缴多得,多缴多补,鼓励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长期缴费。

三、参保缴费补贴及激励机制

(一)参保缴费人员享受补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100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政府为参保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缴费补贴和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111的比例分担。

为激励参保人多缴费,县政府对每人每年缴费200元的多补5元,每人每年缴费300元的多补10元,每人每年缴费400元的多补15元。

(二)待遇领取人员享受补贴。参保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办理手续后从次月起即可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

为激励参保人长期缴费,对缴费超过15年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多缴费1年,其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88日至20178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同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县人社局对乡镇经办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各乡镇召开保费征缴动员大会,分解任务,层层落实。

(二)集中征缴阶段(2017814日至2017914)

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逐户、逐人进行集中征缴,确保已参保人员不断缴,未参保人员尽快参保。征缴期间,各相关部门、乡镇、村必须做到当天收费、当天上解、当天入库,确保基金安全。

(三)核对、系统录入阶段(2017915日至20171031日)

集中征缴完成后,由各乡镇负责初审,核对人员和缴费信息、汇总缴费金额,确保缴费信息无误后及时导入系统。导入完成后上报缴费明细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负责对信息进行复核确认。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7111日至20171130日)

保费征缴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的人员参保、资金上解、系统录入、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关乎民生的重点工程,也是省委、省政府考核县委书记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必须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集中征缴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突出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列出日程表,签订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集中征缴各项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一是各乡镇主管领导及经办人员务必于2017810日上午9点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进行专项培训。二是集中征缴期为1个月,2017914日之前必须完成。三是加快系统录入工作,20171031日前必须全部录入完毕。

(三)严格督查。征缴期内,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按照“三天一要账,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要求,对各乡镇工作进度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全年的征缴工作任务。

 

 

 

                                                                                                                  20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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