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是中国北方的游猎民族,代表了人类多元文化中的一种类型,其居住地大、小兴安岭属于亚北极地区。
早期,鄂伦春人游猎于包括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西起石勒喀河,东到库页岛的广阔地域。居住在我国境内的鄂伦春族,直到建国前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氏族公社发展阶段。过着典型的以狩猎为主,辅以采集和捕鱼的生活。居住在用桦树皮或狍皮围裹的圆锥形木杆屋“斜人柱”里,以“乌力楞”血缘家庭组成“穆昆”氏族,他们穿戴狍皮衣,使用桦树皮制成的餐具和器皿。
鄂伦春族镶花狍皮大衣,长115厘米,胸围98厘米,通肩136厘米。狍皮大衣鄂语称“苏恩”,俗称“皮大哈”。分冬季和春秋所穿,冬装男式的称“尼罗苏恩”,女式的称“阿西苏恩”。用冬季猎到的皮厚毛长的狍皮制作。男皮袍分长短两种,长袍没过脚面,为冬季出猎途中所穿;短袍只到膝盖以下,是到猎场后追捕猎物时穿的。两种均带右衽大襟。为了骑马方便,除了左右开衩以外,前后也有开衩。女袍均为长袍,式样除前后没有开衩之外,基本与男袍相同。青年人穿的皮袍要染成黄色,儿童的也不例外。为了耐用和美观,袍边和袖口均镶有黄、黑等色薄皮边;前后胸部补绣黄色皮纹饰;开衩封端处均有彩色皮革剪刻而成的花纹再补绣上的精美纹饰,图案大都参照森林中各种花卉的形状和颜色。
一件冬袍大约用5、6张狍皮,一个女工需用4-7天时间。一般能穿3年,如果仅是毛被磨掉,可以改为夏秋季穿用,还能再穿3年。正反都能穿,防寒保暖;反穿时有一定的伪装作用,常在冬季狩猎时用来迷惑野兽。
鄂伦春人生活环境艰苦,原料匮乏,工具简陋,但是出于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追求,做成的皮衣,手工却特别好,缝制结实又美观大方。是鄂伦春谚语“男人不怕山高,女人不怕活细”的真实写照。
(资料提供:黑龙江省博物馆 辛玮)返回搜狐,查看更多